想做的事情

兩個禮拜前在版上看到一個說法,是說在找自己「想做的事情」的途中,或許可以 先預設一些自己不想做的事情,然後把它們反過來,或許就簡單了。概念上這有點把事情分成二元,非黑即白那樣,仔細想想還滿容易產生偏誤的阿。如果想做的事 情是在黑白以外的其他類型呢?光是這一點邏輯就永遠沒辦法解釋,形成無解之迷。總而言之我認為這樣的方法過於籠統簡單,沒辦法輕鬆的讓人找到想做的事情。

不過也就依此脈落,我持續地在想自己到底想做什麼。這就像是不斷的在問自己人生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?活著的意義是什麼呢?類似這樣深層的問題。因為我不太想 要訴諸於無法解釋的東西,雖然那算是某種方便,但過於方便反而不會讓我安心。我反而是覺得順其自然就好,在準備好自己的途中,或許想做的事情就突然出現了也說不一定。不過也有很多事情算是有「興趣」但沒做過也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歡的事情,沒碰過也沒法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想要的。

另一方面,有時候想做的事跟該做的事情會有些衝突。想做的事情通常都會偏向利己一點,該做的事情都會偏向利他一點。如果這之中有矛盾,就會造成徬徨無措的感 覺。不過這裡的「想做的事情」跟真實人生「想做的事情」指的會是同一件事情嗎?同樣的詞語,用在不同的地方指的就是不一樣的事情也說不一定。就像人在歐洲 要提到海洋,總不會想起太平洋那樣。

最後,「想做的事情」跟「想成為的人」或許比較有關連性,或許可以從這個角度來思索未來以及人生的目的吧。前陣子有稍微釐清了一點點,不過現在又卡關了,這樣的難題總是不斷的找上門來,雖然難解但是還滿有趣的。繼續加油吧,至少「不斷變強」在方向上應該是沒有錯的。


補充:
想做的事情因為是從自己內心跑出來的,擁有的主觀意識跟欲望比較多,也就因此會選擇相對來說利己的事情。而該做的事情通常都是別人、外在觀點/價值觀上形成的,比方說人就該去上班,雖然自己不想上班但還是得去服務社會大眾貢獻一己之力,大概也就比較利他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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