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提問系列八十,婚姻第四回:賀爾蒙與互補。




「這不是我的錯,都是賀爾蒙地關係啦。」為什麼妻子可以這麼說,丈夫卻不行?


我是覺得沒有什麼不可以說的,每個人都可以說是因為「賀爾蒙」作祟,因而產生一些情不自禁的結果。說是只有妻子可以說未免太不公平了,我覺得大家都能說是因為賀爾蒙的緣故,導致自己不能控制自己,一些情緒蔓延到全身上下,做出一些預料之外的事情。

不過身體機制分泌賀爾蒙這事情雖然無法抵擋,但我只要在發生以前先預防,就可以避免「憾事」發生。畢竟賀爾蒙這件事情大多會造成很多衝動,尤其是性方面的事情。最好的預防方式就是避免自己接觸自己有興趣的人,喜歡女生就避免接觸女性,喜歡男性就減少碰到男生。不僅如此,要連照片之類的,會引起大腦產生聯想的事物都要隔絕掉,這樣賀爾蒙應該就不太會分泌太多。

當然身體到了某個階段就會自然的分泌這些激素,讓自己不自覺的產生一些衝動,想要去讓自己的基因可以延續下去。但是就社會常理上,其實會避免個人隨意的這樣行動的。一定要找到一個情投意合的對象,才有可能讓這樣的事情「順利」的發展下去。所以平常的時候還是要好好的控制好自己,不要讓身體自然產生的機制強過理智,不然可能就無法避免一些牢獄之災。(家裡有些背景或許可以擋掉一些,但擋的了一時,擋不了一輩子阿!)

總之,賀爾蒙的問題是全體人類共有的,大家都可以主張是因為賀爾蒙的關係犯錯。不過法律似乎不同意這樣的說法,就要好好管好自己啦。


你的婚姻是否發揮了預期的協同效應?


我還沒有進入婚活人生的階段。既然如此,就可以沿著這題目來討論看看我心目中的「協同效應」是如何。其實就如同前幾天提到的,兩個人只要有互相幫忙到彼此成長,那也就夠了。不一定真的要「非常契合」,或是「互補」才能結婚,只要兩人情投意合,願意為彼此的未來共同努力經營婚姻生活,確認這樣可行以後就可以結婚了吧。

至於協同效應到底是什麼呢?就是兩個人可以扶持到什麼程度的樣子吧。如果說,一個人的生活也是可以順利的過下去的話,其實也不需要什麼協同,反正一人作戰也是自由得很,想要往哪裡走就執行便是,也不用考量太多旁人的想法。自己對自己負責嘛,決定好了就做也沒什麼大不了的。成功就開心、失敗就摸摸鼻子拍拍屁股想想要如何東山再起。

那兩個人一輩子在一起到底有什麼好處呢?或許就是多一個腦袋可以幫忙想一些本來想不到的地方,就達到某種互補吧。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盲點,或許多一個人就可以看到一些不一樣的地方。兩個人在一起或許就會產生一些「義務」必須要幫忙顧到這些看不到的地方,不過這些怎麼說也是本來自己該處理的,不能太依賴這些。或是可以想到多一些妙案來執行,透過分工合作讓兩個人相加的功力可以大於單獨做。像是生產線似的,分門別類,每個人做自己專長的地方就可以比較有效率一些。

不過這樣會不會太功利了一點,真的不能我喜歡你、你喜歡我,然後就這樣過一輩子嗎?或許只要想好兩個人的關係該怎樣好好經營,就夠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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