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處

稍微談談人的用處。

在所知的狀態下,人們都擁有某種價值,那種存在的價值。人們有可能感受不到自己的價值,但自身的價值別人卻容易看到。

這也是為什麼人容易迷失自己,
卻又容易從他人身上得到安全感的一個原因吧。

人好像非得要對社會做些貢獻似的,要找到一些價值,一些價值的証明。用來證明自己在社會上是有用處的,才不會被淘汰。「社會,多麼現實。」是有可能會淘汰某些不被重視、沒有"用處"的人。於是有些有大義的人開始認知到這點,認為任何一個人都是不該被放棄的,故提出 一些解救方法。

但人性使然,某些既得利益者沒有感受到他的存在是因為被社會救濟而存在的。被許多熱心人或是納稅人補貼卻沒有心存感激,卻說「這錢是你們給我的,我該怎麼用是我的事。」好像這是理所當然般的。這當然不會被社會所接受,但是又沒有辦法對其做出限制。即使相當無奈,還是要去做。

社會公益就是這樣的概念,
要去拯救百萬同胞於水深火熱之中。

要解放人民、要提升這社會的品質。

人存在的意義要從自己心裡面找到證明,而人的用處卻是由社會的眼光來的。找到存在的意義並沒辦法填飽肚子,而對這社會做出貢獻則可以得到應有的報酬。

所以我說人的存在和人的用處是兩個不同的概念。

如果說人沒有辦法脫離這個人與人所建立的社會,那在社會當中找到自己的用處是必要的。否則,會餵不飽自己而沒法達到某種幸福狀態。一些被補助的人也是一樣,應該要視自己為有用的人,而積極找到出路。

如果可以脫離的話,
那找到存在的價值就是一條好的出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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