覺醒,續

再提第二個想法,
為什麼要覺醒?

我想,覺醒在目的上,
不過就想找到最真實的自己。

因為從別人的價值判斷裡面找的不夠,
來的資訊量不夠,那些都是外在的,
而知道真實的自己絕對不只有表面上的那樣而已。

雖然從外表有許多"解釋變數"可以解釋人的內心,
像是鼻頭長了顆粉刺就破相了,手上畫了條線命就變了之類,
但是總覺得還不夠。


於是由外而內的希望能貼近真實。

真實,在這之前要先對自己誠實,
對自己坦然、把自己的喜歡不喜歡都告訴自己。

這一步棋是要讓內部的資訊流通,
讓腦袋能夠清楚,
到底什麼才是好的。

從而找到自己的正義,真實內在的一個重要部分。


從自己的正義裡面看到的世界還不夠完全,
會跟許多其他的正義牴觸,
覺醒好像沒那麼簡單阿。


最後提出第三個想法,
從覺醒到生命的意義。

之前提到了兩個想法,
要自信、要能有自己的正義。

因為自信,
所以要相信自己是對的。

因為自己的正義,
所以有了自己的價值判斷。

綜合以上兩點,
要相信自己的價值判斷是對的。

生命的意義也是這樣,
相信他是怎樣它就是怎樣,
他怎樣對怎樣錯都好,
生命的意義是人賦予他的。

是自己給他的。

就像國企系名師許耀文先生所示,
「人生本來就沒有意義」,
這跟禪宗慧能說的本來無一物相通:
意義本來就沒有,是人給的。

自己人生的意義,
可以是別人給的,當然也能是自己給的;
不管是誰做的主,
一旦被人賦予,人生便有了意義。


於是人生既有意義又沒有意義,
這很重要。

留言

紀伯寧寫道…
這裡講的有些矛盾,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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